当前位置: 首页  内部控制
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6-11-01  作者:  浏览次数: 4255

各有关单位:

自学校内控建设工作启动暨培训会议以来,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内控建设工作小组先后开展了资料收集、业务访谈、流程梳理、风险测试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各单位风险意识明显增强,管控能力显著提高。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和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

                                       20161028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4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各单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范围

本次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范围为学校经济活动相关的部处。

三、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时间要求

相关部处应于1118日前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评价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1103房间)。

四、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方法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严格遵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内控评价办法》(附件2)执行,由相关部处进行自评,再由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检查测试、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

五、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自评要求

相关部处严格按照评分表要求,对应本单位业务涉及的评分指标项,根据是否满足要求的实际情况填写《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3);有关评分填写要求请参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指标评分表》填报说明(附件4);相关部处需补充提供内控基础性评价资料清单中本单位尚未提交的资料(纸质版,资料清单见附件5)。

六、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负责部门为审计处,学校经济活动相关部处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小组成员名单.pdf

  附件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办法.pdf

  附件3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pdf

  附件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填表说明.pdf

  附件5-1 内控评分资料清单——财务处.pdf

  附件5-2 内控评分资料清单——规划建设处.pdf

  附件5-3 内控评分资料清单——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pdf

  附件5-4 内控评分资料清单——纪委办公室 (已提供).pdf

  附件5-5 内控评分资料清单——人事处(已提供).pdf

  附件5-6 内控评分资料清单——审计处(已提供).pdf

  附件5-7 内控评分资料清单——网络及教育技术中心.pdf

  附件5-8 内控评分资料清单——学校办公室(已提供).pdf

  附件5-9 内控评分资料清单——招标办公室.pdf

   




 

版权所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审计处   E-mail:sjc@upc.edu.cn
办公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80 联系电话:0532-86983157